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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评比办法

发布日期: 2018-08-11

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,落实各级安全职责,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,促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制度化、标准化,实现集团公司的安全目标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考核内容及办法

(一)考核内容共9条,总分100分,详见《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考核表》。

(二)考核采取季度和年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
(三)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考核由项管中心负责实施。

(四)项管中心每季度、年终组织对各部门本季度、年终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。

(五)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以考核评分表为主要依据,分为:优良、合格、不合格三个等级。

1.优良:得分80分及以上的。

2.合格:得分60-79分的。

3.不合格:发生死亡或重伤事故的,或得分为60分以下的。

(六)考核结果由考核负责人和被考核单位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,经集团公司领导审核同意,并报总经理批准后,作为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的工作业绩之一。

二、奖惩办法

(一)考核结果与各部门负责人的绩效考核挂钩。

(二)集团公司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定为优良的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,推荐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先进集体评选。

(三)集团公司对安全生产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,取消先进集体评选资格。并进行相应经济处罚。

(四)对受处罚的单位,其罚款由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在该单位的资金往来中直接扣除,并纳入集团公司安全专项基金。

(五)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